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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妙春堂大药房
    2020-11-06 18:32:25   转载

    关于做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妙春堂大药房

        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社保〔2020〕22号)要求,为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流失风险,提升认证服务便利性和群众满意度,现就做好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二、认证周期和时间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新增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确认享受待遇的时间,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加上设置的认证周期。每个认证周期内待遇领取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

         三、认证方式

        (一)线上自助认证

         线上自助认证有以下五种方式:

         1、使用“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认证。

         2、使用“河南社保”手机APP进行认证。

         3、使用“豫事办”手机APP、支付宝小程序进行认证。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在线认证。

         5、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在线认证。  

        (二)使用自助机认证。

        全省范围内,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设置的自助机进行认证。使用时需携带好二代身份证,在自助机上点击“养老金认证”,按照提示将身份证放置在自助机读取区域,核对信息后点击“生物特征比对”进行人脸认证,认证时双眼平视摄像头,认证成功则显示“人脸比对成功”。人脸比对失败的,可点击“指纹比对”继续认证。仍然不成功的,由经办机构记录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并保留图片或视频等佐证资料备查。

       (三)上门服务认证

        省内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因年龄或身体原因不能完成自助认证的,可向居住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四)异地居住协查认证

        对在异地居住无法完成线上自助认证的人员,省外居住的将利用“异地资格认证系统”发送协助认证通知,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完成认证并将结果上传至“异地资格认证系统”;境外居住的,按照《外交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外领函〔2015〕66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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